美国商标注册的形式有哪些?
一、标准文字形式
注册商标只包括字、字、号或组合词。所谓规范字。并且它们的字体、大小、颜色并未特别说明,也不含任何设计成分。
一个标准的文本格式可以给予申请人最广泛的使用权限,不管这些标准文本的使用是什么形式。例如,在申请了Zy123作为你的注册商标之后,你就愿意将它们染成8种颜色,而且你也愿意将其中的那个字母变得比其他的更大更显眼。
二、图案形式
不同于标准字形式,图案形式是指你想要申请注册的商标有一定的设计修饰,如LOGO、字型设计等。
注:根据规定,商标申请时只能使用其中一种,即使使用标准形式也不能使用设计形式,也不能将这两种形式综合使用在一个注册商标上。以我们的经验,我们推荐使用标准格式,优点如下:
首先,标准文本便于查询目前已使用和已注册的商标,不容易因雷同而导致申请被拒绝。
其次,当你完成标准文本的注册后,你在使用时还可以参照其他图案或图案一起使用。在这一点和登记模式的形式没有任何区别。
再次,在市场效果上,文字的宣传效果远胜于图案,即便是像苹果、微软这样的大企业,他们也和注册了图案和文字商标。
最后,标准的文字可以获得更广泛的权利,除非你的商标没有文字只有图案,否则注册标准文字应为首选。
据我们所知,在美国申请商标的时候,很多中国企业对提交使用证据感到十分担忧。在美国,许多申请者在申请商标时都会采用“实际使用”、“有意使用”的基础,在美国提交单一商标申请,但事实上只有一小部分真正用于商业用途,这就有非常容易被他人基于未实际使用或递交虚假使用声明而撤销的风险。如果情况严重,也可被罚款或拘留。
如申请人只为日后进入美国市场作铺垫,建议该商标通过马德里途径在美国注册,或者如果商标已在国内注册成功,也可在美国根据本国商标注册提出申请。对已经在美国经营的申请人,建议以单一申请方式迅速获得商标注册。